社保新政策:2019年对不裁员企业返50%失业保险费!
不久前,国务院发布了最新消息: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12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一篇名为《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公告,一个对于企业的优惠政策来了!具体是什么,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对不少小微企业来说,这一大福利政策来的正是时候。内容指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上述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除了“返钱”以外,国家还将在“借钱”方面加大力度。根据意见,将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就业创业,鼓励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资金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支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这也是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的一个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说。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各地可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由此产生的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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